关于做好2019年金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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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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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金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庆祝第35个教师节,表彰在教育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根据金坛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金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我校金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为5名。

二、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推荐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已获得过同级荣誉称号人员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工作量饱满,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当年有下列情况的之一不予参加本次评选

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教育方法不当而造成一定后果的;

发生教育教学事故的;

不满负荷工作的;

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

不安心学校教学工作,搞有偿家教的;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四、评选办法

1.个人自主申报:个人对照条件自主报名,填写《申报表》上交教研组长。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1日上午11时。

2.教研组择优推荐:各教研组根据评选标准择优推荐,每组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6月21日下午17:30之前将推荐人选报给党政办沈洁老师。

3.行政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各组推荐人选于6月24日上午8点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书原件交党政办,学校行政会依据评选标准,综合审核候选人的实际情况,最终推荐5人作为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4.推荐名单公示学校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5日—6月29日。

5.材料上报:推荐人选填写《金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和《金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于 630日前将纸质稿(一式2份,A4纸打印)以及电子稿交党政办公室。

文件类型: .docx 19年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