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妇女“网上行” 基础技能培训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4-09-13
  • 点击:13446

  

金 坛 市 教 育 局

金坛市妇女联合会

 

坛教职社字〔20143

━━━━━━━━━━━━━━━━━━━━━━━━━━━━━━━━━━

 

关于开展农村妇女“网上行”

基础技能培训的通知

 

市社区培训学院,各镇、区(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妇联: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妇联以及常州市教育局、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妇女“网上行”基础技能培训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掌握计算机的基础技能,提高获取网络知识的意识,提升就业创业的能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高素质的新型农村妇女,推进“乐学金沙”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市民终身学习,从而形成学习型社会。现就我市开展农村妇女“网上行”基础技能培训(以下简称“技能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省、常州市下达的技能培训任务(见附件:年度任务分解表)。通过“网上行”系列培训活动,使学员能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并能根据自己的要求从网上查询所需资料和发送信息及网络销售,通过信息网络广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所有参加培训的妇女能完成规定的学分,取得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二、职责分工

1.本次“技能培训”由市社区培训学院、各镇、区(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负责落实培训工作。负责培训的单位要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技能培训要求和妇联分解的参培计划数,拟定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培训方案(九月底上报市职社科),重点落实好场地、设备、师资等,组织有效的教学工作,完成培训任务。

2.市妇联负责逐级分解落实参培计划数。各镇、区(街道)妇联与培训单位商定培训进度,具体负责组织有需求的农村妇女,分期分批参加培训。

3.市社区培训学院、各镇、区(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负责协助参训人员进行网上注册,并按照省、市级技能培训要求,开展教学工作。原则上每个教学班不超过30人,每期面授培训与上网技术辅导不少于4次,每次授课时长不少于40分钟。各培训单位要建立健全培训台账,对参训妇女进行跟踪服务,年终上报培训工作总结。

三、实施要求

各镇、区(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和妇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到位,科学实施。社区教育中心牵头,会同妇联按照年度任务分解表,加强协作,切实落实培训计划人数及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1.对象。由金坛市妇联组织各镇、区(街道)妇联从本市广大农村妇女中进行甄选,落实培训对象,并将名单统一上报各镇、区(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2.师资:培训单位要配备一名计算机专职教师,负责具体的培训教学工作。兼职教师可从区域内中小学或中专校的信息技术教师中选择。

3.内容:①计算机基本操作(基本组成、启动与关闭、鼠标和键盘操作) ;②初步掌握一种汉字输入方法;③上网查阅;④娱乐游戏。

4.形式。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每期面授培训与上网技术辅导不少于4次,每次授课时长不少于40分钟。

5.要求。参训妇女按要求进行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完成规定学分。学分由两部分组成:(1)线上成绩:学员在在“江苏学习在线”上建立实名注册账号,自主参加“江苏学习在线”网上课程学习,获取相应学分;(2)线下成绩: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学员应参加不少于3次的面授培训或上网技术辅导,参训记录经参训人员、妇联、授课教师三方签字,并由教学实施单位盖章后,报送至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作为线下课程成绩在“江苏学习在线”学习用户管理系统中进行存储。

6.考核。参训妇女按照培训要求,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培训证书。此次所颁发的培训证书均在“江苏学习在线-证书查询”频道发布,供社会各界查询认证。

7.宣传。各镇、区(街道)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加强成果推广,营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要注重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江苏学习在线”、“常州终身教育在线”、市教育局和市妇联的相关网络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联系人:

市教育局:李 俊  电话:82881813,邮箱:jtjyzsk@126.com

市 妇 联:李 薇  电话:82819126,邮箱:jsjtfl@163.com

 

附件:

金坛市农村妇女“网上行”基础技能培训年度任务分解表

 

             金坛市教育局   金坛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9月12

 

金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2印发

                                                       共印:12

文件类型: .docx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