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之二:“预防青少年犯罪”学生法治教育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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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2-02

为进一步增强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接受法治教育,自觉遵纪守法,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帮助青少年树立自护意识,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合格中职生,作为我校“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2021年11月30日下午,受法制副校长、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副局长吴文忠的委派,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法制大队中队长黄斐、东城派出所副所长朱月华等民警来我校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学生法治教育报告会。我校总支委员、副校长汤英俊、学工处李志斌处长、各系部学生会纪检部学生干部、违纪受处分的学生、系部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助理参加,报告会由学工处李志斌处长主持。

李志斌处长表示,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青少年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所在。李处长要求大家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青少年学生守法要从守纪做起,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起。

黄斐队长作了主题为预防校园欺凌的法治讲座。他用生动的语言、详实的资料、典型的案例,紧紧围绕“什么是欺凌”、“校园欺凌的特点”、“校园欺凌的危害”和“校园欺凌的应对”等方面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详细阐述,从而使学生明确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很强的实际指导意义。他告诫同学们一定要克服不良行为习惯,处理好人际关系,慎交友,交好友,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

朱月华副所长现场讲解了青少年学生涉嫌违法犯罪、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等事关青少年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例,宣讲了青少年“不良习惯看似平常,但易潜移默化地将青少年引向违法犯罪道路”,希望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及时改正不良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法律法规观念。

法治教育报告会作为我校“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使他们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在学校做一个合格的中职生,在社会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走好自己脚下的每一步路,成就自己快乐幸福的人生。(撰稿:李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