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中专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制度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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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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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中专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制度及管理制度
在提倡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职业学校德育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学生社团的大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机。学生社团是职校德育工作和丰富校园文化的有效载体之一,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展示自我,锻炼自我,超越自我的舞台,也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多元发展、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氛围。为提高我校学生社团活动质量,充分发挥社团指导老师的辅导作用,增强学生社团的功能,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更好发展,特制定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是指具有相关知识及相关实践经验,由学校聘请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特定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 第二章 社团指导老师职责第二条 社团指导老师工作职责:1.指导学生社团的组建、章程制定及社团各项活动与工作计划的拟定;2.利用专业特长,每周为社团成员进行至少1次的指导培训,每次为两节课。每周培训后填写社团指导日志,由社长交至校团委,计入课时;3.负责对学生社团发展及社务运作指导,了解学生社团活动举办情况,考察与监督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对社团中存在问题予以有效解决;4.鼓励并指导学生社团参与各类有益的活动和竞赛,社团活动现场指导。指导社团校外活动,随队参与; 5.培养、推荐与考核社团成员,每一阶段将社团开展活动情况向校团委做一次汇报,每一学期组织社团成员参加校学生社团汇报演出。第三章 社团指导老师聘任程序 第三条 社团指导老师聘任程序:1.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每个社团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每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社团的指导教师;2.申请教师填写社团指导老师申请表,交至团委;2.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同意后,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为1年,其日常指导工作的管理及考核由校团委负责;3.受聘期间因故不能继续指导时,需提前两周提出申请;4.社团指导老师受聘后不能尽责者,或社团对指导老师存在异议,理由正当、核实无误者,有权给予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