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首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级、一级、二级班主任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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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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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学校、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精神,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5〕142号)、《常州市教育英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常教发〔2017〕10号)精神,现就开展常州市首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级、一级、二级班主任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