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6年继续教育学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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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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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2016学年度已接近尾声,为统计本年度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以便及时、准确录入江苏教师管理网。根据金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统计需填写两个表格:《金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和《未录入江苏教师管理网高级研修学时统计表》,教师可至群共享或校园网下载。二、《金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表》须填写本年度教师取得的所有继续教育学时:自主学习(12学时)、校本培训(24学时)、高级研修(因人而异,须有相关证明原件)。三、《未录入江苏教师管理网高级研修学时统计表》须填写教师个人未录入江苏教师管理网的常州市级及以上培训学时,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四、材料上交:本次材料需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1.电子表打包发科研处邮箱:kyc@jtzjedu.com2.纸质稿16K打印,连同相关证明原件交至科研处。3.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过期不候。 科研处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