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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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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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坛教字〔2015〕63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区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着力提升新时期教师形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常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全面落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教育强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目标:通过建立教育、宣传、监督、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师德师风建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区广大教师师德师风主流是好的,但是还存在一些有损教师形象的突出问题需要解决。
        (一)解决少数教师“庸、懒、散”的问题
        各校要花大力气解决少数教师精神懈怠,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思进取的问题。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解决少数教师组织纪律涣散,不服从或消极抵触学校工作安排,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问题。继续禁止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开办经营麻将馆等活动场所,禁止在职教师在任何时间,组织或参与打麻将等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解决少数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问题
       各校要引导教师坚持正面教育,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要面向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禁止体罚和以侮辱、歧视、讽刺、挖苦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三)解决少数教师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的问题
  各校要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禁止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四)解决少数教师从教行为不廉洁等问题
        各校要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使用的教材和教辅资料,不得擅自收费使用自编(或参加编写)的教材或教辅材料,或代书商向学生兜售教辅材料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教育,掌握政策
        各校要将师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校本课程,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和时势政策教育。结合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相关法律规定。不断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教师“美语”和“忌语”征集等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二)建立制度,规范行为
        各校要依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本校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问题报告、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等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三)注重过程,全程监督
        各校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向学生、家长发放评议表、定期召开见面会、座谈会等举措,及时掌握师德动态,不断完善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和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及时获取掌握师德动态信息,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四)完善考核,评价到位
        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师德考核办法,坚持每年开展师德评价,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教师档案。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精心制定本校教师师德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排查本校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二)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各校要利用校报、板报、墙报、公示栏、校园广播、电视台等形式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典型,宣传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部署、要求、做法、和成效。对媒体报道的师德失范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应,迅速组织查处,公布事件真相,防止负面影响的蔓延。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5年9月24日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印发

 

附件


师德教育必学内容

1.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教师[2013]10号);
2.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教师[2013]1号);
3.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教师[2015]5号);
4.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教监[2015]4号);
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6. 《关于规范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职工病假、事假、产假和婚丧假请假制度的暂行办法》(坛教字〔201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