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5-08-26
- 点击:12732
全区各中小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举办2015年常州市暨金坛区“全民终身教育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全面展示我区社区教育取得的成就,经研究决定,开展征集金坛区社区教育优秀成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书法作品征集
(一)参与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培训学院、各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二)作品书写内容
1.乐学金沙。
2.知之者不如好之者 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三)征集时间和报送方式
9月20日前将书法作品报送到金坛区教育局职社科,联系人:李俊,电话:82881813。
(四)选送作品注意事项:
1.作品尺寸自定。
2.作品署名一律使用真实姓名(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不予退还。
3.请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字注明投稿者姓名、单位。
4.报送作品一律不退,请提醒作者自留底稿。
5.凡投稿者被发现或被举报有代写等弄虚作假问题,经核实,事实清楚,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社区教育优秀图片资料征集
(一)参与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培训学院、各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二)图片资料内容和范围
1.区域内社区教育的发展概况、特色、成果方面的图文资料。
2.开展社区教育研究、工作交流等方面成果的图文资料。
3.上级领导视察、题词等图文资料。
4. 区域内社区教育的特色、典型、获得的荣誉等方面的图文资料。
5.开展社区教育重大活动的图片和文字介绍资料。
6.家庭学习系列的图片资料,如:和爸爸一起运动(体育健身类)、和妈妈一起表演(艺术类)、和爸妈一起……
(三)图片规格与文字要求
1.宣传报道影像图片内容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可以艺术渲染,但严禁弄虚作假。
2.图片要求一般用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B;历史照片可直接送纸质照片。
3.所有图片背景需附文字说明,文字力求简明扼要。(上级领导或重要人物的姓名、职务及在图片中的位置需在文字说明中进行注释。)
(四)时间和报送方式
由于系列宣传报道编辑工作量较大,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图片和文字说明等电子稿发送到金坛区教育局职社科。(邮箱:jtjyzsk@126.com,联系人:李俊,电话:82881813。)
三、社区教育画册征集
(一)参与对象:各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二)宣传画册设计要求:
1.画册内容:彰显本区域特色,不需面面俱到;精选图片,高度概括,制作富有本区域特色的宣传画册;内容要集中、突出反映各社区教育中心取得的成果和特色。说明:画册只要上交电子版本。
2.画册尺寸:共四块版面,每块按175×87cm比例缩小成A3纸。
3.画册电子版设计完成后9月10日前上报区教育局职社科(电子邮箱:jtjyzsk@126.com)。
(三)展板制作要求:
1.宣传画册评比完成后,将其内容制作成展板。
2.展板须注明参展单位。
3.展板制作办法另行通知。
四、评奖办法
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书法作品”“图片作品”“画册”等各类优秀成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奖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5年8月25日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 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