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部评优评先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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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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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依据学校公布的评优评先办法,拟评的班级向专业部报名,未报名的班级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阶段:专业部初评。

1.严格依据学校公布的评优评先办法进行资格审定。

2.严格依据班级量化考核、参加集体活动及获奖情况积分排名择优拟评。

3.班级量化考核积分办法:月考核积分+学期考核积分。(月考核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四等奖计1分;学期考核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4分)

4. 参加集体活动及获奖情况积分办法:

(1)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加0.5//月。

(2)在各级各类活动中获得的成绩按下列量化分加分。(有团体参加的项目按团体分计算、不计个人得分)

类别

奖项

 

 

 

 

 

 

 

 

团体一等奖

4

3

2

1.5

个人一等奖

6

4

3

2

1.5

团体二等奖  

3

2

1.5

1

个人二等奖

5

3

2

1.5

1

团体三等奖 

2

1.5

1

0.5

个人三等奖

4

2

1.5

1

0.5

第三阶段:拟评结果由专业部公示。(对公示结果有疑问的可逐级反映、核实)

第四阶段:专业部向学校上报拟评结果。